临床实践表明,猪群一般在五个非常重要的关键时期发病,要狠抓五个关键期进行防疫,同时,在这段时间应加强饲养管理,尽量降低发病概率,减少经济损失。
首先,猪病防治遵循一定的原则。
危害性原则
有的疫病,如猪瘟、口蹄疫,其病猪存在的危害性远远大于自身存在的价值,因此,一旦确诊,不应治疗,立即淘汰。国外有的猪场不治疗任何病猪,也是基于此原则。
价值原则
猪作为肉食性商品家畜,其价值非常有限,当防治费用超过猪体本身价值时,防治工作失去意义。
经济原则
应该讲究用最小的经济成本换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先选用廉价药品。例如,乳猪的黄白痢选用氟哌酸内服比用甲砜霉素或环丙沙星肌注明智,不仅价廉,且治疗效果更好。
诊断性治疗原则
猪场诊断条件有限,常用诊断性治疗来弥补。欲达此目的,必须规范用药。
其次,猪病控制五大关键防疫期。
1. 生后12天:在老疫区或疫病流行期间,必须对生后12天的仔猪进行有关防疫。
2. 断奶期:不论是否注射过疫苗,或是否在疫区和疫期,对即将断奶的仔猪一律注射有关疫苗。
3. 春、秋两季:不论什么品种的猪,是否在疫区、疫期,春、秋两季一律注射相应疫苗预防疾病。
4. 病愈后:对患过疾病的猪,特别是患过传染病的猪病愈后必须再迸行一次有关疫苗的注射。
5. 紧急补救:如果已注射疫苗的猪或没有注射疫苗的猪发生了相应的疾病,必须同时对同圈、场其也的猪进行一次紧急有关疫苗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