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管,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4月23、24日,中国兽药监察所对清镇市、花溪区和修文县三个区(县、市)进行了兽药抽样并开展兽药专项检查工作,省农委、市农委医政药政处全程陪同。
在兽药经营环节,检查组重点对花溪区孟关乡改毛村兽药市场5家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追溯平台建设、所销兽药质量确认、兽用生物制品运输环节温度控制进行了检查,并在检查中强调兽药经营企业特别是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要严把兽用生物制品温控关和兽药购销台帐,确保所销兽药产品质量。
在兽药使用环节,检查组重点对清镇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修文县富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之鲜牧业有限公司3家养殖企业兽药采购的兽药质量、使用台帐等制度的落实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严格兽药休药期制度,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加强对兽药质量的管理,中国兽药监察所和省农委对检查的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进行了兽药质量的风险检测抽样共30批,其中兽药经营环节9批、兽药使用环节21批。